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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3643 | 成文日期:2025-09-11 |
| 发文机关:平顺县劳动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借章) | 发布日期:2025-09-11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根据《中共平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平顺县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平编发〔2024〕11号),我单位平顺县劳动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入平顺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接平顺县劳动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跃
电话: 0355-8922121
平顺县劳动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借章)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