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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成文日期:2024-09-14 |
发文机关: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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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公布12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饮料16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样品125批次。
不合格样品4批次,均为食用农产品:
平顺县果香园水果店销售的澳橙,2,4-滴和2,4-滴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平顺县三颗果子水果店销售的橙子,2,4-滴和2,4-滴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平顺张超和蔬菜门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平顺张超和蔬菜门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125批次,为:
食用农产品94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68项指标。
蛋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3项指标。
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8项指标。
调味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非法添加等28项指标。
方便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5项指标。
蜂产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8项指标。
糕点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等10项指标。
罐头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等11项指标。
粮食加工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13项指标。
肉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兽药残留、污染物限量等11项指标。
乳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等5项指标。
食糖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7项指标。
蔬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污染物限量等9项指标。
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7项指标。
水产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1项指标。
饮料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6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科室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2,4-滴和2,4-滴钠盐
2,4-滴一般指2,4-二氯苯氧乙酸,是一种有机化合物,主要用作除草剂和植物生长剂,保花保果具有良好的效果,微量药剂对人畜安全。内吸性,可从根、茎、叶进入植物体内,降解缓慢,故可积累一定浓度。因此农户短期多次、过量的对柑橘进行保果,将会导致2、4-滴从而产生药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橙中2,4-滴和2,4-滴钠盐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1mg/kg。。
2.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无中毒报道。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和致癌性。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咪鲜胺在山药中的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咪鲜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3.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菠菜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氟虫腈、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阿维菌素。
2.菜豆抽检项目包括乙酰甲胺磷、吡虫啉、噻虫胺、毒死蜱、氧乐果、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
3.橙抽检项目包括2,4-滴和2,4-滴钠盐、三唑磷、丙溴磷、克百威、氯唑磷、水胺硫磷、联苯菊酯、苯醚甲环唑。
4.葱抽检项目包括噻虫嗪、戊唑醇、毒死蜱、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水胺硫磷、甲拌磷、铅(以Pb计)、镉(以Cd计)。
5.大白菜抽检项目包括乐果、吡虫啉、毒死蜱、氟虫腈、甲拌磷、甲胺磷、镉(以Cd计)、阿维菌素。
6.豆芽抽检项目包括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₂计)、总汞(以Hg计)、铅(以Pb计)。
7.番茄抽检项目包括噻虫嗪、敌敌畏、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烯酰吗啉、甲拌磷、腐霉利、镉(以Cd计)。
8.柑、橘抽检项目包括2,4-滴和2,4-滴钠盐、三唑磷、丙溴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水胺硫磷、甲拌磷、联苯菊酯、苯醚甲环唑。
9.火龙果抽检项目包括乙酰甲胺磷、克百威、氟虫腈、氧乐果、甲胺磷。
10.姜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氧乐果、氯唑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铅(以Pb计)、镉(以Cd计)。
11.豇豆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啶虫脒、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氟虫腈、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12.结球甘蓝抽检项目包括三唑磷、乐果、克百威、噻虫嗪、毒死蜱、灭线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
13.韭菜抽检项目包括多菌灵、毒死蜱、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腐霉利、镉(以Cd计)、阿维菌素。
14.辣椒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克百威、吡虫啉、啶虫脒、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甲拌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镉(以Cd计)。
15.梨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多菌灵、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
16.萝卜抽检项目包括乐果、噻虫嗪、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基对硫磷、甲拌磷、甲胺磷、铅(以Pb计)。
17.芒果抽检项目包括乙酰甲胺磷、吡唑醚菌酯、吡虫啉、噻虫胺、多菌灵、戊唑醇、氧乐果、苯醚甲环唑。
18.猕猴桃抽检项目包括多菌灵、敌敌畏、氧乐果、氯吡脲。
19.柠檬抽检项目包括乙螨唑、克百威、多菌灵、氯唑磷、水胺硫磷、联苯菊酯。
20.苹果抽检项目包括三氯杀螨醇、克百威、啶虫脒、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甲拌磷。
21.葡萄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己唑醇、氧乐果、氯吡脲、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苯醚甲环唑、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
22.普通白菜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镉(以Cd计)、阿维菌素。
23.茄子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氧乐果、甲拌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镉(以Cd计)。
24.芹菜抽检项目包括噻虫胺、毒死蜱、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腈菌唑、苯醚甲环唑、铅(以Pb计)、镉(以Cd计)。
25.山药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涕灭威、铅(以Pb计)。
26.桃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吡虫啉、多菌灵、敌敌畏、氟硅唑、氧乐果、溴氰菊酯、甲胺磷、苯醚甲环唑。
27.甜瓜类抽检项目包括乙酰甲胺磷、克百威、氧乐果、烯酰吗啉。
28.甜椒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吡唑醚菌酯、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镉(以Cd计)、阿维菌素。
29.西瓜抽检项目包括乙酰甲胺磷、克百威、噻虫嗪、氧乐果、苯醚甲环唑。
30.鲜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百菌清、镉(以Cd计)、除虫脲。
31.香蕉抽检项目包括吡唑醚菌酯、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多菌灵、氟虫腈、甲拌磷、百菌清、腈苯唑、苯醚甲环唑。
32.油麦菜抽检项目包括啶虫脒、噻虫嗪、毒死蜱、氟虫腈、氧乐果、水胺硫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腈菌唑、阿维菌素。
33.油桃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噻虫胺、多菌灵、敌敌畏、氧乐果、甲胺磷、苯醚甲环唑。
34.柚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多菌灵、氯唑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水胺硫磷、联苯菊酯。
35.枣抽检项目包括多菌灵、氟虫腈、氧乐果、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糖精钠(以糖精计)。
二、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再制蛋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
三、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粉丝粉条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喹啉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日落黄、柠檬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四、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687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黄豆酱、甜面酱等抽检项目包括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黄曲霉毒素B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2.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抽检项目包括可待因、吗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罂粟碱、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那可丁。
3.辣椒酱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4.普通食用盐抽检项目包括亚铁氰化钾(以亚铁氰根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氯化物、氯化钠(以干基计)、水分、硫酸盐、碘(以I计)、钙、钡(以Ba计)、钾、铅(以Pb计)、镁、镉(以Cd计)。
5.其他固体调味料筹建项目包括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可待因、吗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罂粟碱、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苏丹红、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那可丁、铅(以Pb计)。
6.味精抽检项目包括谷氨酸钠。
五、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标准。
(二)检验项目
1.油炸面、非油炸面、方便米粉(米线)、方便粉丝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水分、菌落总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
六、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蜂蜜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培氟沙星、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果糖和葡萄糖、氧氟沙星、蔗糖、铅(以Pb计)。
七、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月饼抽检项目包括喹啉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日落黄、柠檬黄、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八、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水果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商业无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日落黄、柠檬黄、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
2.畜禽肉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商业无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
九、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企业标准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谷物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₁。
2.米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3.生湿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柠檬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
4.玉米粉(片、渣)抽检项目包括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苯并[a]芘、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₁。
十、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总砷(以As计)、氯霉素、胭脂红、苋菜红、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诱惑红、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性红(又名偶氮玉红)、铅(以Pb计)。
十一、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蛋白质、铅(以Pb计)。
十二、食糖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绵白糖》(GB/T 1445)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绵白糖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干燥失重、总糖分、色值、蔗糖分、螨、还原糖分。
十三、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酱腌菜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十四、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水分、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
十五、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标准。
(二)检验项目
1.藻类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
十六、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固体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日落黄、柠檬黄、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