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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成文日期:2024-09-14 |
发文机关: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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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公布60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9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59批次。
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食用农产品:
平顺县银行桥蔬菜零售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59批次,为:
食用农产品38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64项指标。
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8项指标。
调味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非法添加、微生物指标等28项指标。
豆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8项指标。
糕点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等11项指标。
粮食加工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4项指标。
肉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兽药残留、污染物限量等10项指标。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等6项指标。
蔬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污染物限量等9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科室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菠菜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氟虫腈、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阿维菌素。
2.菜豆抽检项目包括乙酰甲胺磷、吡虫啉、噻虫胺、毒死蜱、氧乐果、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
3.葱抽检项目包括噻虫嗪、戊唑醇、毒死蜱、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水胺硫磷、甲拌磷、铅(以Pb计)、镉(以Cd计)。
4.番茄抽检项目包括噻虫嗪、敌敌畏、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烯酰吗啉、甲拌磷、腐霉利、镉(以Cd计)。
5.胡萝卜抽检项目包括乙酰甲胺磷、噻虫胺、毒死蜱、氟虫腈、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铅(以Pb计)。
6.黄瓜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哒螨灵、噻虫嗪、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
7.火龙果抽检项目包括乙酰甲胺磷、克百威、氟虫腈、氧乐果、甲胺磷。
8.鸡肉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尼卡巴嗪、恩诺沙星、挥发性盐基氮、氧氟沙星、甲氧苄啶。
9.姜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氧乐果、氯唑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铅(以Pb计)、镉(以Cd计)。
10.结球甘蓝抽检项目包括三唑磷、乐果、克百威、噻虫嗪、毒死蜱、灭线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
11.韭菜抽检项目包括多菌灵、毒死蜱、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腐霉利、镉(以Cd计)、阿维菌素。
12.辣椒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克百威、吡虫啉、啶虫脒、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甲拌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镉(以Cd计)。
13.梨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多菌灵、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
14.萝卜抽检项目包括乐果、噻虫嗪、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基对硫磷、甲拌磷、甲胺磷、铅(以Pb计)。
15.牛肉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地塞米松、林可霉素、沙丁胺醇、磺胺类(总量)、莱克多巴胺。
16.苹果抽检项目包括三氯杀螨醇、克百威、啶虫脒、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甲拌磷。
17.普通白菜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镉(以Cd计)、阿维菌素。
18.茄子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氧乐果、甲拌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镉(以Cd计)。
19.芹菜抽检项目包括噻虫胺、毒死蜱、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腈菌唑、苯醚甲环唑、铅(以Pb计)、镉(以Cd计)。
20.生干籽类抽检项目包括噻虫嗪、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₁。
21.桃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吡虫啉、多菌灵、敌敌畏、氟硅唑、氧乐果、溴氰菊酯、甲胺磷、苯醚甲环唑。
22.鲜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百菌清、镉(以Cd计)、除虫脲。
23.香蕉抽检项目包括吡唑醚菌酯、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多菌灵、氟虫腈、甲拌磷、百菌清、腈苯唑、苯醚甲环唑。
24.羊肉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沙丁胺醇、磺胺类(总量)、莱克多巴胺。
25.猪肉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地塞米松、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沙丁胺醇、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莱克多巴胺。
二、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粉丝粉条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喹啉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日落黄、柠檬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三、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687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调味料酒》(SB/T 10416)、《鸡精调味料》(SB/T 103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酿造酱油》(GB/T 18186)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黄豆酱、甜面酱等抽检项目包括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黄曲霉毒素B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2.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抽检项目包括可待因、吗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罂粟碱、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那可丁。
3.鸡粉、鸡精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呈味核苷酸二钠、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谷氨酸钠、铅(以Pb计)。
4.酱油抽检项目包括全氮(以氮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
5.料酒抽检项目包括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6.普通食用盐抽检项目包括亚铁氰化钾(以亚铁氰根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氯化物、氯化钠(以干基计)、水分、硫酸盐、碘(以I计)、钙、钡(以Ba计)、钾、铅(以Pb计)、镁、镉(以Cd计)。
7.食醋抽检项目包括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总酸(以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8.味精抽检项目包括谷氨酸钠。
四、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豆干、豆腐、豆皮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五、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糕点抽检项目包括丙二醇、喹啉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日落黄、柠檬黄、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六、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挂面抽检项目包括日落黄、柠檬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
七、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氯霉素、胭脂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诱惑红、铅(以Pb计)。
八、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食品企业标准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大豆油抽检项目包括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铅(以Pb计)。
九、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酱腌菜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