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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42698 | 成文日期:2023-08-24 |
发文机关: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08-24 |
发文字号:平市监发〔2023〕212号 | 主题词: |
(第2期)
本期公布7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十八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0批次,合格样品7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合格样品75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等指标。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真菌毒素等指标。
3、调味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指标。
4、肉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等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非法添加等指标。
5、饮料5批次,检验项目为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指标。
6、方便食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等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指标。
7、饼干4批次,检验项目为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等指标。
8、罐头4批次,检验项目为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指标。
9、糖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指标。
10、酒类6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等指标。
11、乳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指标。
12、水果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等指标。
13、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指标。
14、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指标。
15、糕点6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等指标。
16、豆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微生物等指标。
17、蛋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等指标。
18、食糖1批次,检验项目为质量指标、理化等指标。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卫健委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面粉增白剂)、过氧化钙的公告》(2011年 第4号)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大米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无机砷(以As计)、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
2、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苯甲酰、偶氮甲酰胺。
3、谷物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₁、镉(以Cd计)。
4、挂面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黄曲霉毒素B1。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菜籽油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乙基麦芽酚、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酸价(以KOH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过氧化值。
2、芝麻油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乙基麦芽酚、酸价(以KOH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
三、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料酒抽检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2、其他液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3、蛋黄酱、沙拉酱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钛、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4、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5、辣椒酱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6、味精抽检项目包括谷氨酸钠、铅(以Pb计)。
7、香辛料调味油抽检项目包括酸价/酸值、过氧化值、铅(以Pb计)。
四、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胭脂红、铅(以Pb计)、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1、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合成着色剂(胭脂红)、氯霉素。
2、熏烧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并a]芘、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纳他霉素、合成着色剂(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五、饮料
(一)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 85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饮用纯净水抽检项目包括电导率、耗氧量(以O2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2、其他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
3、固体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4、其他类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耗氧量(以O2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三氯甲烷、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六、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调味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七、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水产动物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组胺、无机砷(以As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商业无菌、铅(以Pb计)。
2、水果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赤藓红、诱惑红、亮蓝)、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商业无菌。
八、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糖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2、果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
3、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沙门氏菌。
九、酒类
(一)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清香型白酒》(GB/T 1078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黄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2、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3、啤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醛。
4、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5、葡萄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十、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标准。
(二)检验项目
1、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2、果酱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商业无菌。
3、水果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啶虫脒、吡虫啉、克百威、炔螨特、毒死蜱、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十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十二、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粉丝粉条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十三、糕点
(一)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糕点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2、粽子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商业无菌。
十四、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 2712)等标准。
(二)检验项目
1、豆干、豆腐、豆皮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
十五、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
(二)检验项目
1、再制蛋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商业无菌。
十六、食糖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二)检验项目
1、绵白糖的检验项目为总糖分、还原糖分、色值、干燥失重、二氧化硫残留量、螨。
2、红糖的检验项目为总糖分、不溶于水杂质、干燥失重、二氧化硫残留量、螨。
十七、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
(二)检验项目
1、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霉菌、糖精钠 (以糖精计)。
十八、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卫健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10 号。
(二)检验项目
1、灭菌乳的检验项目为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三聚氰胺。
2、发酵乳的检验项目为脂肪、蛋白质、酸度、乳酸菌数、山梨酸及其钾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