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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45099 成文日期2022-03-29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3-29
发文字号平政函【2022】12号 主题词
有效性 失效日期

平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确认平顺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主体资格的通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经依法核查,县人民政府确认平顺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主体资格。确认通告同时在平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平顺县政务服务平台公布,并向县司法局备案。

特此通告

平顺县人民政府

202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