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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6649 成文日期2021-08-25
发文机关平顺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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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0〕33号)、《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长自然资办发〔2020〕160号)、《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顺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政办函〔2021〕12号)和《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长治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平政办函〔2021〕1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是充分认识征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涉及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是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从源头防范和化解征地矛盾纠纷的重要基础。

  二是认真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在现有信息公开基础上,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流程等,全面提升征地信息公开水平,实现征地信息全覆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要任务

  将全县2017年以来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应公开的征地信息按要求在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确保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

  三、职责分工

  1、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负责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及转发文件、“一书四方案”(或“一书三方案”)、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等信息公开。

  2、信息中心负责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提供的拟公开资料,经“一发三审”审核后录入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四、时间要求

  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涉及股室认真学习《山西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将4个“一级公开”事项和10个“二级公开”事项的公开时限牢记于心,对2017年以来经批准应公开的征地信息,按时按要求在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确保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方便被征地农民查询。

征地信息公开流程.docx

  平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