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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8489 | 成文日期:2024-11-12 |
发文机关:平顺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2024-11-12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招标程序,提高招标质量和效率,确保招标流程的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增强招标代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根据相关规定,我单位需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平顺河平顺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现对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人:平顺县水利局
2.项目名称:平顺河平顺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招标代理
3.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平顺河平顺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现行法规进行招标代理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等相关招标代理工作,协助招标人高效、规范地完成招标工作。
4.比选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8日18:00
地点:平顺县水利局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静
联系方式:0355-8922074
平顺县水利局
2024年11月12日